第100章(1 / 2)
因为这注定,他这辈子,或许会过得很辉煌,但却要过得很辛苦,一直在往上追求的路上,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,很累。
是周进,让他体会到了另一种活法,让他从一些小事上,也逐渐能感受到幸福。
沈书黎转头朝周进笑:“所以你很好。你做自己就好,我很幸运能加入你的人生。”
周进看着他,只觉得心口温热一片,仿若松风轻拂,难忍触动。
他突然就想起,一片久远的记忆。
那时还是高中,一个月底周末,学校放假,他在回家的路上,帮爷爷捡马路边空的矿泉水瓶子。
结果被同学看到,他们都嘲笑他,说现在这个年代,哪儿有人会吃不起饭,会穷到要捡垃圾过活的地步,说他装,故意摆出那副造孽样。
当时周进因为紧张,口袋破了,空瓶子滚了一地,他在一片哄笑声中,忍着屈辱去捡回来。
却突然有一道身影,也蹲了下来。
一只白皙修长的手,本该握着画笔,或弹奏钢琴的手,帮他挨个捡起了肮脏的空瓶子,放在了口袋里。
然后那人就那样淡然地离开了,周进甚至没来得及说声谢谢。
沈书黎一直是个很包容,很温柔的人,他尊重人,尊重事,尊重一切,哪怕不理解,他仍然能包容地尊重。
这朵高岭之花,看似高傲,实则他从不高傲。
周进一直都知道的,他感受过好几次沈书黎的温柔和包容。
所以那天,他才会踏进沈家大门,跟沈书黎求婚。
因为他知道,沈书黎或许不喜欢他这个人,不喜欢他的性格,但绝不会挑剔他是个穷糙汉,绝不会因为家庭和各方面,以及自身的优秀,而瞧不起他。
但凡换了一个人,周进都没有勇气去求婚。
只是因为,那个人是沈书黎,所以他们的故事,才能开始。
捡空瓶子那段记忆,实际上是原主的,但当时周进已经觉醒,他能感受到,原主似乎喜欢沈书黎。
所有原主才会跟沈书黎求婚,他想要得到沈书黎的关注和喜欢,最终却因为没能得到沈书黎的爱,而逐渐变得怨恨。
周进看着青年俊气的脸,漂亮的眼睛,浅笑了下。
他绝不会让历史重演。
沈书黎发觉周进看他的眼神,又温柔了几分,心脏都欢喜得砰咚难忍。
看了眼时间,不早了,于是他说:“睡觉吧,明天要去装修农场,得早起。”
周进嗯了声。
两人收拾了屋子,这才上床躺下。
黑暗里,沈书黎翻了个身,面对周进,冰冷的脚有意无意地擦到了周进的小腿。
周进顿时蹙眉:“脚怎么这么凉。”
沈书黎轻嗯了声,看着他轻缓地眨眼:“体寒,都是这样,一晚上都捂不热。”
周进抿起唇,犹豫了会儿:“要不要,我帮你捂一捂。”
之前他就知道沈书黎的手脚很凉,之所以没提出帮人捂脚,是因为那时沈书黎还比较羞涩,放不开,他就没强求。
但现在,周进隐约觉得,沈书黎会同意,于是就提了。
沈书黎睫毛轻颤:“好。”
他试探着,把脚往周进那边放,越是靠近男人,被窝的温度越是要高出一截。
直到他的脚碰到了温热的皮肤,沈书黎条件反射地后缩了下。
周进轻笑:“躲什么,快放过来。”
沈书黎垂着眼,瞳孔微颤,小心翼翼地又把脚伸了过去:“放在哪儿。”
周进脑子也卡了下,两人都躺着,要放哪儿合适,怎么放沈书黎才睡得比较舒服?
在他思索这会儿,突然感觉小腿一凉,凉得他一激灵,随后如玉般滑腻的皮肤贴上了他的脚。
周进突然僵住了,手都猛然握紧。
那只脚蹭了蹭他的脚背,往他的两只脚中间挤了挤,最后乖顺地放下。
周进只觉得,被蹭得头皮发麻,血液直冲脑门,一时间都忘了反应。
好像有一片羽毛,在他的心尖拨弄,让他发痒,却又不知道哪里痒。
沈书黎往他这边挪了挪,脑袋跟他凑得很近:“你的脚好大。”
他语气平和,似乎只是在客观地点评一件事,一边说还一边又蹭了蹭。
周进眼睛缓缓睁大,黑暗中听见自己愈发剧烈的心跳。
他脑子里想起了青年这双脚的样子。
分明是男人的正常尺寸,脚也不小,但被他麦色的手掌托住,却显得那么精巧、白皙。
如玉的皮肤上,漫布着青色的血管,蜿蜒得有些色气,脚踝的关节处,是桃色的粉,让人忍不住想看一眼,再看一眼。
周进的呼吸开始紊乱了,嘴里也发干,喉结蠕动几下试图缓解这种症状,却无济于事。
他想喝水。
床头的灯还没关,沈书黎把男人的一切反应都看在眼里,他头一回心里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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